兼职(劳务)合同
甲方(雇佣方) 紫微斗数心理网
乙方(兼职方)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兼职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兼职内容、入驻条件、业务内容、规范与期限
【兼职内容】
乙方(兼职方)在“紫微斗数心理网”(平台网址 chinazwds.com )入驻为咨询师,从事国学应用与传统文化心理咨询服务,不断进修自我,帮助网友与客户,建立健全其独立自主且完整的人格,牢记使命:“帮助人们了解自己,并融入环境”。
1,在网站平台系统内,咨询师ID具有身份明显标志
。
2,咨询师所发布的文章,均按顺序出现在“首页的最新动态”中展示,且每篇文章的页面底部按钮[服务项目],可连接自己的服务页面,多发文章可多展示自己。
3,咨询师可发布付费阅读文章,附件包括文章、图片、音频、视频,咨客阅读时价格可自定义设定,每笔交易发生时,即刻有短信及邮件发送给本人对账。
4,咨询师主动接单,需在“首页的最新动态”中,自行选择咨客已发布的[悬赏订单] (即时)、或[成长订单] (包月),接单后进入流程。
5,咨询师被动接单,自设服务项目与咨询费,[服务订单]当被咨客下单后,短信及系统邮件通知当事人,即时来平台确认接单, [我-订单处理]中查询,若同意接单,需在3日内完成回复(文本邮件、企业微信)。已触发的[服务订单]若1天内没来接单,则订单自动取消,资费返回求助者。
【入驻条件】
乙方具备国家认证心理咨询师资格(国二级、国三级)或行业机构资格,或累积三年以上学习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紫微斗数、四柱八字、易经应用、国学),经历案例大于200次服务。若没有相关经历,需经过紫微心理网平台培训,合格后可担任咨询师。
【业务类型】 悬赏订单、成长订单、付费阅读、服务项目、网络课堂。
乙方自主选择接单,平台内咨客发布的“悬赏与成长”单次订单,资费由咨客决定。
[悬赏订单],乙方只有一次解答责任,无二次提问与回复。
[成长订单],乙方需有利他心,陪伴咨客(大于10次/30天)沟通交流。
乙方发布自定义[付费阅读],包括文字、图片、音频与视频,咨客解锁阅读,可在我的交易记录查询历史。
乙方自定义服务项目,咨询师擅长的领域,例如心理咨询 X元/小时,命运倾听X元/小时,流年详批X元/次。
乙方从事网络教学与直播培训、或售卖吉祥物,需先成为平台内优秀咨询师(发布、订单、星评、点赞、粉丝排名靠前者),经另签合同后成立。
【遵守规范】
乙方郑重承诺,自觉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规、及入驻平台的业务规范:
A,使用平台提供的“发布信息、订单交易、私信、企业微信”四种通讯渠道。禁止脱离平台私自接单,禁止公示个人联系方式(微信、电话、二维码、图片、博客、邮箱等)。
B,禁止言论涉及:政治、宗教、黄色、符咒、煽动,原创新闻,禁止言语攻击或泄露他人隐私。遵守咨询师职业道德,对自己言行及态度承担全责(遇到咨客投诉平台,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管理制度:①网管随机巡查,②会员举报咨询师(百元奖励)。
违章处理:视情节三种方式,公开批评、扣除资费、注销账户。
【期限方式】
自由安排工作时间,使用手机或电脑及设备,通过网站平台交互信息。
长期自动延续,至甲方遇不可抗拒力量,乙方失联或违反承诺规范,将解除双方关系。
二、报酬与结算
1,报酬标准:【甲:乙】分成比例【2:8】
各种订单交易,甲方收取20%管理费,乙方获得80%劳务费(代缴个人所得税)。
2,支付方式:银行卡或第三方平台,提现与转账,结算周期:每月10日左右。
三、双方权利义务
1.基于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以合理方式要求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提供本合同约定兼职内容的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按兼职内容所必需的形式完成兼职内容,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兼职报酬。
甲方(雇佣方)紫微斗数心理网( chinazwds.com )经营负责人:武广盛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兼职内容,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让第三人代为提供。
3.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与履行本合同项下兼职内容相关的信息,因甲方欺骗隐瞒等行为造成乙方损害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强迫乙方提供不合理或合同约定以外的兼职内容和可能对乙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兼职内容,不得进行谩骂、侮辱、虐待、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严重危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因甲方前述不当行为造成乙方损害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承诺其向甲方提供兼职内容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且不构成任何违约,乙方与任何第三方所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或其他协议(如有)未限制乙方兼职、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条款。乙方承诺其向甲方提供兼职内容并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权益的侵害,且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兼职内容期间内在任何情况下未侵害、泄露或侵犯任何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任何权益。
6.如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提供兼职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兼职环境必要保护条件、设施等(如有),以及必要的服务保护条件和休条件,以保障乙方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所提供的设备、设施等条件从事与兼职内容无关的活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害或造成乙方自身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利用自身场地、设备、设施等条件进行兼职的,应对其所在场地、设备设施等条件的安全性负责,注意保障自身和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乙方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对乙方自身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8.甲乙双方了解且知悉:双方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即乙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即甲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保密条款
1.本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个人信息商务信息、图片信息或其他不为公众所知但能够影响对方权益的资料、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双方均应予以保密。
2.未经保密信息披露一方(“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接受保密信息一方(“接收方”)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
3.如接收方基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要求,需要依法披露披露方保密信息的,不视为违反保密义务,但接收方应当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快通知披露方。
4.保密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有效,且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直至双方协商解除该义务或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之日止。
5.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另行签订单独的保密协议,如单独订的保密协议与本保密条款约定不一致,则应以单独签订的保密协议约定为准。
五、不可抗力
1.如果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即部门或地方规章)及政策发生变更或其他甲、乙双方共同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本合同的执行,则本合同可中止或延迟执行,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相关事件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或有效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应证明。因前述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合同双方应当积极协商解决。
2.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 1 个工作日内书面或有效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并继续本合同的履行。
3.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致使合同任何万没失腹行台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停合同的履行,且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但因当事人迟延履行而遭受不可抗力的,则不能免除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另有约定为准。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另有约定为准。
七、通知与送达
1.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手机号码等所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有关合同的各项通知可以以短信方式送达对方。
2.双方进一步确认,同意管辖法院对于诉讼材料、诉讼文书及法律文书进行电子送达。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本合同所记载的有关手机号、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全国统一送达平台、移动微法院等电子方式送达所有诉讼材料、诉讼文书及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传票、通知书等)。本约定不影响任何一方和人民法院以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方式送达有关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3.任何一方变更手机号码等与通知、送达相关内容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3日内书面或有效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提供的信息有误、不确切导致送达不能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对方当事人或法院按照约定的送达方式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制定、解释、履行及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法规、不含冲突法)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进行签署,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双方确认: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内容,清楚各自的权利、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抵触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4.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有法定理由,或属于本合同相关约定的,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5.本合同附件(如有)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约定(如上述条款与本条约定存在冲突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甲方(雇佣方)紫微斗数心理网
乙方(兼职方)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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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兼职方)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兼职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兼职内容、入驻条件、业务内容、规范与期限
【兼职内容】
乙方(兼职方)在“紫微斗数心理网”(平台网址 chinazwds.com )入驻为咨询师,从事国学应用与传统文化心理咨询服务,不断进修自我,帮助网友与客户,建立健全其独立自主且完整的人格,牢记使命:“帮助人们了解自己,并融入环境”。
1,在网站平台系统内,咨询师ID具有身份明显标志

2,咨询师所发布的文章,均按顺序出现在“首页的最新动态”中展示,且每篇文章的页面底部按钮[服务项目],可连接自己的服务页面,多发文章可多展示自己。
3,咨询师可发布付费阅读文章,附件包括文章、图片、音频、视频,咨客阅读时价格可自定义设定,每笔交易发生时,即刻有短信及邮件发送给本人对账。
4,咨询师主动接单,需在“首页的最新动态”中,自行选择咨客已发布的[悬赏订单] (即时)、或[成长订单] (包月),接单后进入流程。
5,咨询师被动接单,自设服务项目与咨询费,[服务订单]当被咨客下单后,短信及系统邮件通知当事人,即时来平台确认接单, [我-订单处理]中查询,若同意接单,需在3日内完成回复(文本邮件、企业微信)。已触发的[服务订单]若1天内没来接单,则订单自动取消,资费返回求助者。
【入驻条件】
乙方具备国家认证心理咨询师资格(国二级、国三级)或行业机构资格,或累积三年以上学习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紫微斗数、四柱八字、易经应用、国学),经历案例大于200次服务。若没有相关经历,需经过紫微心理网平台培训,合格后可担任咨询师。
【业务类型】 悬赏订单、成长订单、付费阅读、服务项目、网络课堂。
乙方自主选择接单,平台内咨客发布的“悬赏与成长”单次订单,资费由咨客决定。
[悬赏订单],乙方只有一次解答责任,无二次提问与回复。
[成长订单],乙方需有利他心,陪伴咨客(大于10次/30天)沟通交流。
乙方发布自定义[付费阅读],包括文字、图片、音频与视频,咨客解锁阅读,可在我的交易记录查询历史。
乙方自定义服务项目,咨询师擅长的领域,例如心理咨询 X元/小时,命运倾听X元/小时,流年详批X元/次。
乙方从事网络教学与直播培训、或售卖吉祥物,需先成为平台内优秀咨询师(发布、订单、星评、点赞、粉丝排名靠前者),经另签合同后成立。
【遵守规范】
乙方郑重承诺,自觉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规、及入驻平台的业务规范:
A,使用平台提供的“发布信息、订单交易、私信、企业微信”四种通讯渠道。禁止脱离平台私自接单,禁止公示个人联系方式(微信、电话、二维码、图片、博客、邮箱等)。
B,禁止言论涉及:政治、宗教、黄色、符咒、煽动,原创新闻,禁止言语攻击或泄露他人隐私。遵守咨询师职业道德,对自己言行及态度承担全责(遇到咨客投诉平台,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管理制度:①网管随机巡查,②会员举报咨询师(百元奖励)。
违章处理:视情节三种方式,公开批评、扣除资费、注销账户。
【期限方式】
自由安排工作时间,使用手机或电脑及设备,通过网站平台交互信息。
长期自动延续,至甲方遇不可抗拒力量,乙方失联或违反承诺规范,将解除双方关系。
二、报酬与结算
1,报酬标准:【甲:乙】分成比例【2:8】
各种订单交易,甲方收取20%管理费,乙方获得80%劳务费(代缴个人所得税)。
2,支付方式:银行卡或第三方平台,提现与转账,结算周期:每月10日左右。
三、双方权利义务
1.基于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以合理方式要求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提供本合同约定兼职内容的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按兼职内容所必需的形式完成兼职内容,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兼职报酬。
甲方(雇佣方)紫微斗数心理网( chinazwds.com )经营负责人:武广盛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兼职内容,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让第三人代为提供。
3.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与履行本合同项下兼职内容相关的信息,因甲方欺骗隐瞒等行为造成乙方损害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强迫乙方提供不合理或合同约定以外的兼职内容和可能对乙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兼职内容,不得进行谩骂、侮辱、虐待、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严重危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因甲方前述不当行为造成乙方损害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承诺其向甲方提供兼职内容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且不构成任何违约,乙方与任何第三方所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或其他协议(如有)未限制乙方兼职、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条款。乙方承诺其向甲方提供兼职内容并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权益的侵害,且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兼职内容期间内在任何情况下未侵害、泄露或侵犯任何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任何权益。
6.如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提供兼职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兼职环境必要保护条件、设施等(如有),以及必要的服务保护条件和休条件,以保障乙方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所提供的设备、设施等条件从事与兼职内容无关的活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害或造成乙方自身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利用自身场地、设备、设施等条件进行兼职的,应对其所在场地、设备设施等条件的安全性负责,注意保障自身和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乙方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对乙方自身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8.甲乙双方了解且知悉:双方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即乙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即甲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保密条款
1.本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个人信息商务信息、图片信息或其他不为公众所知但能够影响对方权益的资料、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双方均应予以保密。
2.未经保密信息披露一方(“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接受保密信息一方(“接收方”)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
3.如接收方基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要求,需要依法披露披露方保密信息的,不视为违反保密义务,但接收方应当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快通知披露方。
4.保密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有效,且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直至双方协商解除该义务或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之日止。
5.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另行签订单独的保密协议,如单独订的保密协议与本保密条款约定不一致,则应以单独签订的保密协议约定为准。
五、不可抗力
1.如果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即部门或地方规章)及政策发生变更或其他甲、乙双方共同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本合同的执行,则本合同可中止或延迟执行,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相关事件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或有效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应证明。因前述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合同双方应当积极协商解决。
2.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 1 个工作日内书面或有效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并继续本合同的履行。
3.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致使合同任何万没失腹行台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停合同的履行,且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但因当事人迟延履行而遭受不可抗力的,则不能免除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另有约定为准。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另有约定为准。
七、通知与送达
1.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手机号码等所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有关合同的各项通知可以以短信方式送达对方。
2.双方进一步确认,同意管辖法院对于诉讼材料、诉讼文书及法律文书进行电子送达。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本合同所记载的有关手机号、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全国统一送达平台、移动微法院等电子方式送达所有诉讼材料、诉讼文书及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传票、通知书等)。本约定不影响任何一方和人民法院以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方式送达有关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3.任何一方变更手机号码等与通知、送达相关内容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3日内书面或有效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提供的信息有误、不确切导致送达不能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对方当事人或法院按照约定的送达方式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制定、解释、履行及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法规、不含冲突法)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进行签署,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双方确认: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内容,清楚各自的权利、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抵触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4.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有法定理由,或属于本合同相关约定的,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5.本合同附件(如有)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约定(如上述条款与本条约定存在冲突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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